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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地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9-25   点击数:  

地学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18-2019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奖学金名称

小康工业奖学金(本)

其他校级奖项(本)

董事会奖学金

黄山教育助学金

双优基金

推荐名额

3

2

1

1

不限

二、全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奖学金名称

本科生推荐名额

研究生推荐名额

备注

中海达奖学金

12

3

测绘

78级校友新生奖学金

5

2

测绘

83级校友新生奖学金

3

2

地质

师益环境奖学金

6

-

环境

刘丹奖学金

6

4

环境

三、专项奖学金评选流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月24日)

请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8号 )(见附件1,附件2),结合各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学院范围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5日—10月5日)

申请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5),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三)学院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0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6.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3: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4:学院范围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5:项目分类表(研)

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