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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9-17   点击数:  

地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9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学生自我总结

请各位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在做好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3.《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联系档案馆,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二、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同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民主评议后请于9月26日上午12:00前将审批表以班级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至x4555学生事务中心处(请大家注意审批表打印为一张纸,时间填写注意逻辑顺序,辅导员签字提交后统一进行),电子版名单(包括获奖名称、姓名)发送至dixuepj@163.com。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同学请同时提交纸质支撑证明材料。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三、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申请。班级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申请班级请于9月24日17:00前将审批表及支撑材料提交至x4555学生事务中心处,评议后将选取15个班级参加学院答辩,答辩时间暂定9月26日,请申请班级提前准备。

2)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3)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5)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4.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5.掌握好评优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依次开展工作,一定注意各环节工作开展的时间先后问题。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4 号)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