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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学院关于2017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01-18   点击数:  

博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7年6月和2017年9月会议研究决定,对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以前入学的博士学位申请者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西交校研 [2014]14号)文件要求即可申请答辩。

2.2017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需发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中列出的A+及以上级别的SCI或SSCI论文至少2篇,方可申请答辩。其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被认定为1篇,但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

3.2017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应至少包含一篇中文论文。  

4.在填写博士答辩相关登记表时,答辩委员会委员所属单位信息应填写到二级单位,学术论文成果应按中科院JCR 期刊分区表标出所属级别,并同时按学校期刊目录分级标出所属级别。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