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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2017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04-21   点击数:  

为展示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复兴交大、创建一流大学做更多贡献,学校拟于今年“七一”前夕举行2015-2017年“创先争优”表彰大会,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7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表彰对象和项目

此次表彰对象是在2015-2017年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学生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职工、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院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

2.支部党员素质优良,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能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3.党支部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作用发挥明显,推动常规工作创新和提升工作质量有举措,取得实效。

4.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明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执行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爱党护党为党。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教职工党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在学校重大工作尤其是“双一流”创建、国家实验室建设、120校庆、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处置等工作中,默默奉献、攻坚克难,做出突出贡献。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4.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主动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正当的利益诉求,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在师生中有良好影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要: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肯钻研,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开拓精神,能主动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2.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工作作风扎实,任劳任怨,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师生员工反映好。

    3.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明显,有创新,有特色,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4.从事党务工作时间两年及以上。

   三、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

表彰共分为校级表彰和院级表彰两个层面。

1.校级表彰

(1)先进党支部:1个

(2)优秀共产党员:6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向学校差额推荐)

2.院级表彰

(1)院级先进党支部:5个(其中1个推荐为校级党支部)

(2)院级优秀共产党员:30名(教工党员10名,学生党员20名。其中6名推荐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二)奖励办法

校级获奖支部及个人按学校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院级获奖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2000元活动经费;院级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金(教工党员1000元,学生党员500元)。

四、评选表彰程序

1.“先进党支部”由各基层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进行申报。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先进党支部”获奖支部及表彰等级。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通过党员民主评议向党委推荐。各党支部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党员才能被评议为优秀党员。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优秀共产党员”获奖人选及表彰等级。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扩大)会决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1.党内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院内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把评选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真正把广大党员及群众拥护和公认的,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各党支部应于5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推选工作,并将推荐表彰名单及推荐材料以书面(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一页纸,先进事迹材料另附纸)和电子邮件(dxdb2012@163.com)两种方式,报学院党办(X4538 李晓宇)。

附件一: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表/uploadFiles/201704/21/_B_201704211832028505.docx

附件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uploadFiles/201704/21/_B_201704211832430921.docx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先进党支部(党小组)推荐表

党支部(小组)

名称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成立时间

 

所在单位

 

党员人数

 

受过何种奖励

 

推荐理由(不超过200字)

 

(先进事迹请另附页)

 

 

 

 

 

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

 

党 内 职 务

 

职称或职务

 

受过何种奖励

 

 

推荐理由(不超过200字)

 

(先进事迹请另附页)

 

 

 

 

 

 

 

所在

支部

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