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
为顺利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转移方式
根据党员发展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留存在各积极分子手中,请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对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清单》,进行整理和校核,材料齐全之后,开学及时到支部书记处报道。
(三)注意事项
1.对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不齐全、丢失、不规范、甚至有伪造和突击发展之嫌的,一概不予以接收,需退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办理。
2.入党积极分子并无党组织关系,无需进行线上党员系统转接或开具纸质介绍信,仅将相关培养材料转入我院党组织后,我院党组织认可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即可继续培养。
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清单:
1. 入党申请书
2. 入党申请后的党组织谈话记录表
3. 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或党员推荐表)
4.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意见
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6.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仅针对党课培训结业的同学)
7. 思想汇报(从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今每季度一次)
地学学院党委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