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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院内出国(境)师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相关管理的通知

  作者:地学学院党委     日期:2024-06-07   点击数:  

院内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出国(境)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出国、出境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有关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出国(境)流程和出国(境)期间的教育管理,现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党员出国、出境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的流程

1.本院师生党员因出国(境)留学、联合培养、交流访学等出国(境)达6个月及以上的,应在出国(境)前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组织关系/暂停预备期/停止党籍的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暂停预备期/停止党籍审批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党支部、学院党委各一份))、《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承诺书》(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2.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党支部应在《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暂停预备期/停止党籍审批表》支部意见栏中详细注明支部意见,同时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有相关的审议记录。

3.党支部审核无误后,以支部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学生党支部交至X4538办公室文老师处,教工党支部交至X4538办公室李老师处),最终报学院党委审批。

4.经党委审批通过后,将统一加入“地学学院出国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QQ群:709531635,学院将在群内通知后续教育管理事宜。

二、党员出国(境)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出国(境)前开展专题教育。党支部要在党员出国(境)前,开展党员组织纪律教育和外事纪律教育,明确出国(境)期间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必须遵守的纪律,引导党员在国(境)外自觉维护祖国形象,在学习、工作中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定期与出国(境)党员联系。党员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所在党支部应至少每半年与出国(境)学习的党员或其国内联系人联系1次,及时了解党员在国(境)外的情况和思想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超过6个月未与党支部联系,学院党委将按照退党处理。出国(境)党员通过QQ、微信等线上通讯、邮寄或亲友转交的思想汇报与联系记录一并存入出国(境)党员档案。

3.做好党内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学院党委将定期通过出国党员管理QQ群将党内重要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材料等告知党员,引导党员加强自我教育,激发出国(境)党员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他们建设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回国后党员恢复组织生活流程

1.党员回国后一个月内向党支部提交党员回国(境)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党籍申请书,出国期间的思想汇报(每半年写一篇)以及《党员回国(境)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党籍审批表》(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本人、党支部、学院党委各一份))。

2.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党支部应在《党员回国(境)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党籍审批表》支部意见栏中详细注明支部意见,同时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有相关的审议记录。

3.党支部审核无误后,以支部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学生党支部交至X4538办公室文老师处,教工党支部交至X4538办公室李老师处),最终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出国的预备党员回国后转正的注意事项

出国留学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未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外无法办理转正手续的,回国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申请并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情况,自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恢复预备期)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预备期),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五、出国(境)学习和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要求

1.本院入党积极分子因出国(境)留学、联合培养、交流访学等出国(境)达6个月及以上的,出国()前,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对其加强组织纪律、党性观念教育,要求他们出国()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有关情况,出国()后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本人提交保留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书面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师生出国(境)保留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审批表》(详见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入党积极分子承诺书》(详见附件5)由党支部填写意见后,交至X4538办公室文老师处)。

2.出国()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要与国内党支部保持联系,如实汇报自己在国()外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党支部也要主动关心他们,采取一定方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国内形势政策等教育,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3)入党积极分子回国后,要及时向党支部书面报告本人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对认定其在国()外期间无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行为、在我驻外使领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的,报上级党委同意后,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国内的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本人提交恢复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书面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师生回国(境)恢复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审批表》(详见附件6),由党支部填写意见后,交至X4538办公室文老师处,提交在国外期间的思想汇报(每半年一篇))。

六、注意事项

1. 出国(境)前,所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截止出国前月份的所有入党材料应该齐全规范。

2. 各党支部应在日常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引导支部成员熟悉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出国境党员管理办法,切实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3.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专项工作负责老师:文老师 028-66367620

办公地点:四号教学楼 X4538


地学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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