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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地学学院关于2026级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作者:地学学院党委     日期:2026-05-25   点击数:  

各位2026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同志:

为做好2026年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转接方式:原则上通过党员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其中省内党组织关系转入可直接线上搜索支部名称或党组织的中组部编码进行网上转接(根据专业不同,具体转入支部及中组部编码详见下表)省外系统搜索到学院党委名称“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或地学学院党委的中组部编码:051024112627),并在网上介绍信备注栏中注明具体的专业(详见下表第一列)

专业

系统内转入的支部名称

系统内党组织编码

中组部编码

地质硕士研究生新生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地质支部委员会

051024002016101

051024112638

测绘硕士研究生新生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测绘支部委员会

051024002016116

051024112642

安全硕士研究生新生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安全支部委员会

051024002016115

051024112641

地质博士研究生新生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地质支部委员会

051024002016803

051024112660

测绘博士研究生新生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测绘支部委员会

051024002016802

051024112659

(备注:因有暑假及新生入党材料审查工作需一定时间,新生党员建议不要过早发起转接,线上组织关系的转接发起时间建议在81日之后,避免出现90天未接收,届时需原单位重新发起转接的情况。

2.特殊情况:确有个别保密单位或其他特殊情况未使用网上系统或网上转接不成功,需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的同学,请规范填写介绍信。介绍信要求如下: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介绍信上转往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地学学院研究生新生党支部”,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介绍信内容不得进行涂改。

备注:原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继续在本学院读研的同学(或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继续在本校读博的同学)无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各党支部按照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的通知执行,直接提供相应的名单给学院党委,届时9月初由地学学院党委在系统上进行调整即可。

3.预备党员转入:在我院正式设立2026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之前,预备期满尚未转正(即应该在2026年9月中旬之前按期转正)的党员,需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材料及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4.党员材料移交方式原则上由原单位装入人事或学籍档案直接按照学院研究生档案调档函中地址进行邮寄。也可由原党组织或档案有关部门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本人于20269月开学后交至学院党委(届时由新生党支部书记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上交)。

5.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6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对于在本科阶段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可以在开学后持相关材料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对于前期入党材料齐全,发展程序规范的同志可进行接续培养,材料审查要求详见附件(前面5项材料)

【温馨提示】

党员同志注意个人党员档案材料完整(具体党员档案清单详见附件),新生党员入学后,须先查阅党员档案材料,党员档案齐全后方予接收。对党员材料不齐全、丢失、不规范、甚至有伪造和突击发展之嫌的,一概不予以接收,退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补充完善党员材料后重新办理。

未尽事宜可于上班时间内咨询相关负责老师以及党建事务中心官方QQ。

专项工作联系人:文老师 028-66366687

学院党建事务中心官方咨询QQ:3180507006

地学学院党委

202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