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近期地学学院党委将组织开展2021-02期发展对象选拔、培训工作,现就选拔2021-02期党员发展对象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 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至2021年5月1日已有1年及以上时间;
2. 候选人已取得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且结业时间距今未超过三年;
3. 候选人应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需满足《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列为发展对象的条件。
4. 截至目前,候选人前期所有的入党材料应当齐全、规范。
二、党员发展对象确定流程
1.由支部委员会组织积极分子身边的党员、群众开展座谈会,听取其意见,征求是否同意其列为发展对象。
座谈会要求:
(1) 参会人员至少5人,培养联系人、其他党员和群众均需发表意见;
(2) 座谈会的所有内容需详细记录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前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表中,作为装档材料。
2.召开团支部大会听取推优意见。
(1)团支部需征求各位团员的推优意见,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须有半数以上团员同意候选人定为发展对象即为通过;
(2)得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应当结合候选人的现实表现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并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在《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中团支部意见处,并将推优结果在支部层面公示5天。
3.通过以上两个流程、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的积极分子需参加所在党支部举行的“推优入党答辩”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支部委员清点参加“推优入党答辩”大会的人数,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继续进行答辩;
(2)支部委员介绍各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3)候选人进行自我陈述及PPT展示。自我陈述应从思想政治(四史学习情况、参加支部活动情况、青年大学习情况等)、道德品行(志愿服务参与情况,网络言论文明情况等)、作用发挥(学习科研情况、为班级做贡献情况等)、执行纪律(有无违法违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情况等)等方面展开,重点阐述入党动机以及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的体会和认识;
(4)所有候选人陈述完毕后,所有参会党员发表推优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人得票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即为通过。
4.支部委员会结合以上座谈会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支部意见、拟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讨论,最终确定支部的发展对象人选,并将支部意见写在《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中党支部意见处。
各支部书记应于5月6日晚18:00前按照模板(附件1)将支部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提交至以下链接。
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54f97c9eafaf4394b53d3b23197bcc71/submit
地学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