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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奖】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09-2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920日)

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奖国励评选),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开展本学院评选工作。

二、学生申请阶段(920—923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相关获奖信息、任职信息需提前提交扩展信息并审核通过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30%

三、学院评审阶段(924—108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9—1027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3);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转专业同学申请提交后,系统导出Word版审批表并发送至邮箱dixuepj@163.com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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