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奖项 |
推荐名额 |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 |
2 |
穗港泰奖学金 |
惠霞教育助学金 |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 |
2 |
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 |
黄山教育助学金(本研) |
1 |
峨眉89扬华奖学金 |
3 |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
本科推荐名额 |
研究生推荐名额 |
备注 |
铁发奖学金 |
2 |
2 |
测绘 |
航78级校友新生奖学金 |
5 |
2 |
测绘 |
地83级校友新生奖学金 |
3 |
2 |
地质 |
师益环境奖学金 |
6 |
- |
环境 |
刘丹奖学金 |
3 |
2 |
环境 |
中瑞恒奖学金 |
4 |
2 |
消防 |
SWJTU-OSU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全额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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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SWJTU-OSU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一等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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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SWJTU-OSU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二等奖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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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SWJTU-OSU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三等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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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SWJTU-OSU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四等奖 |
15 |
|
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三、评选过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8号)(见附件2),结合各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开展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工作。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申请同学审批表(扬华系统导出打印,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交至辅导员处。同时,《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6)电子版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电子版请于10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dixuepj@163.com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4。
申请同学审批表(扬华系统导出打印,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交至辅导员处。同时,《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6)电子版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电子版请于10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dixuepj@163.com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1-2022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2022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为准。
6.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
7.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