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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6-09   点击数:  

根据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2〕7号)。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拟从优秀教师、管理人员和在读研究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系我校在岗职工或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已录取我校2023级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文字功底扎实者优先);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4.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助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等相关工作经历。

5.专业不限,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的同意,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至少需要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6.工作地点为犀浦校区。

7.选聘人数不超过3人。

8.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二、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应遵循《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2〕7号)中第二章的规定。实行坐班制,负责学生在校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应服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三、待遇与管理

1.酬金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不参与研究生评奖评优,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2.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学校为其减免当年全部学费,并出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3.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4.对不能有效履职的兼职辅导员,学院可以随时予以解聘。

5.兼职辅导员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退出时,应在计划离岗时间的前三个月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并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6.同等享受我校专职辅导员在学工系统校内的学习、交流、培训与评奖评优待遇。

四、选聘程序

1.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需征得导师同意并亲笔签字),并提供所在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合并成1个pdf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文件,于2023年6月11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yanghe@swjtu.edu.cn,纸质版于2023年6月12日17:00之前交至X4544办公室。

2.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竞聘答辩(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拟任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

3.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联系人:何老师(028-66366689)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