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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03-03   点击数: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厅组织了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截止2月13日,共收到赛项申报方案162份,其中本科组95份,高职高专组67份。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同意四川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60个项目为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各赛项应尽快成立赛项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赛项有关工作。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及裁判专家组等应充分吸纳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赛项组织及评审过程也应有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确保竞赛的客观公正。

三、除国赛有特别要求外,同一项目仅允许设立一种奖项,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不得以分组或设立分赛项方式多重设奖。各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我厅将于年底统一行文公布本年度所有省级赛项的获奖名单。

四、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竞赛方案我厅均不再具文通知,由各赛项组委会另行通知。本科赛项应于11月底前完成,高职高专赛项应于4月10日前完成。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赛项工作总结(附件2)和获奖名单(附件3)盖赛项组委会印章后上报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省级赛事的,即取消其本年度省级赛事项目,并暂停其承办院校2018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

五、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均为公益性赛项,严禁竞赛组织单位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

六、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赛,原则上不举办赛事开、闭幕式。

七、请竞赛组织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创新思路,规范管理,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八、从2017年起,在已连续举办省赛五届以上、专业布点多、参与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成熟赛项中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组委会、执委会及专家队伍。新成立的组织机构任期四到五年,全面负责本项赛事承办单位选择、方案制定、组织运行等工作。此后,该赛项承办单位由新成立的组织机构负责确定,每年按要求向教育厅申请备案。有意组建相对固定组织机构的赛项可以赛项承办单位为主体,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高校、行业、企业,以正式公函形式于2017年5月13日前向我处申报,公函后需附拟建的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近五届开展该项赛事的基本情况。

联系人:高波、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gjsysx@126.com

附件:1.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

           2. 赛项工作总结基本要求

           3. 2017年省级大学生竞赛获奖名单提交格式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