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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学院2016年招聘兼职辅导员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3-28   点击数:  

2015、2016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文件精神,地学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研究生选任兼职辅导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

1、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中第二章第四条中规定;

2、申请人为2015年、2016年入学研究生;

3、有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等工作经历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

4、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撰写活动策划、总结、报告等。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工作待遇、考核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

三、兼职辅导员选任程序与时间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组成员为组员的地学学院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选任工作;

2、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6329日下午5点;

             投递地址:犀浦校区4542办公室,周青收;

3、资格审查:330日,学院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地学首页、扬华主页)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4、通过选任的研究生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约(2016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从20169月开始正式工作,20164-7月需在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见习)。

四、招聘人数:不多于4

五、全校广大研究生应珍惜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积极报名,接受挑选,并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过程中与所指导的学生同受教育、共同提高。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办公电话66366517进行咨询。


报名表

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地学学院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