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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4-04-01   点击数:  
 

 

按照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在“五四”前夕我院分团委将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我院分团委初审确定后上报1名,经校团委审核评选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5)曾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3、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3年自然年度,2013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2、“十佳”示范团支部由我院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5支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参与十佳的评选,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另外,我院示范团支部将根据各团支部考评结果,经初审,推选10支团支部参加我院“十佳”示范团支部答辩会,且我院分团委将根据答辩结果对相应团支部予以适当奖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院每个团支部都须按要求参加团支部考评,对于无理由不参加考评的团支部将于下一年度暂缓“推优入党”工作。

3、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另外我院分团委研究决定,我院优秀个人名额将按比例分为团支部与学生组织两部分,要求所有优秀个人必须在2013自然年度无挂科情况,且在本年度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综合奖学金,各团支部优秀个人具体名额将依据我院“十佳”示范团支部答辩结果进行分配;

4、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打印;

6、请院团委审核同意推荐的先进集体或优秀个人,于414日前上报至地学学院学工组X4542办公室闫老师处。具体材料:① “十佳”示范团支部推荐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②2013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其他材料请于421日前上报至闫老师处。

地学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度“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推荐表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表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