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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匠心】地学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周青     日期:2023-09-11   点击数:  

学院全体教师: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同时选拔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开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学科

本届竞赛设立四个组别,分别为测绘学科、地质学科、环境学科、消防学科组。

二、参赛对象及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分为赛道A和赛道B。

赛道A: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近2学年(2021-2023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承担过参赛课程的教学,课程学分不少于2个学分。

赛道B: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近2学年(2021-2023学年)没有承担教学工作。

符合参赛条件的所有老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竞赛,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若无故不参赛,则近两年不能参与学院各项评优与推优。

三、竞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采用各系预赛和学院决赛的方式进行。根据学院要求,由各系选拔一定数量教师参加学院决赛。

各系预赛时间:2023年9月28日之前。具体时间以各系通知为准。

学院决赛时间:2023年10月。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参赛教师登录本届竞赛网站报名:http://swjtuqjs.mh.chaoxing.com。(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截止时间为9月28日,所有参赛教师必须报名。

四、竞赛内容

竞赛以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参赛教师自选教学节段,授课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课堂教学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不能有助教配合。

五、竞赛奖励

学院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根据实际情况,学院推荐一定数量获奖教师至学校参加校级比赛。校级比赛通知及比赛要求详见附件。

在学院或者学校青年教学竞赛中获奖,将被视为一项重要业绩,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在教学质量评价、教改立项、“立德树人奖”“思国奖”评选、教学名师评选、出国进修、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教学竞赛获奖将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其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优先获得教改项目支持并由学校推荐参加省部级和全国教学竞赛。

六、组织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地学学院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刘国祥院长、关秦川书记任组委会主任;张玉春副院长任组委会执行主任;赵晓彦副院长、曹云刚主任、赵锐主任任组委会副主任;蔡红波同志、周青同志和闫玲同志任组委会成员。

七、未尽事宜,由地学学院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解释。

竞赛联络人:周青 66367292


地学学院

2023年9月11日